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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德高速公路监控系统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5-05-12作者:yunying来源:点击量:5052
衡德高速公路监控系统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HP-C081500170062-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德高速公路监控系统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冀交公路[2015]53号文件批准建设。经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中心核准,核准文号为冀交招核字[2015]22号。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招标人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衡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衡水市。
2.2建设规模: 衡德高速公路监控系统改造工程主要包括闭路监视子系统、信息采集子系统、交通事件分析子系统、信息发布子系统、有线广播子系统、数据传输子系统、软件子系统、供配电系统、电力监控子系统、站区安防子系统等。
2.3计划工期:预计开工时间2015年6月,计划工期3个月,试运行期3个月。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衡德高速公路监控系统改造工程施工,要求承包人提供机电工程联合设计、供货、运输、交付、安装、调试、开通、测试、试运行、可靠性测试、培训、文件和24个月免费缺陷责任期等全套服务。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满足附件3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1名投标人报名投标。
3.5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和资质将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进行复核,如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不符,投标人及时办理有关更正事宜。对于投标文件评审时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12日至2015年5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中山路126号凯嘉大厦10层),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1)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3日9: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石家庄裕华大酒店二楼报告厅(地址:裕华西路与红旗大街交叉口西行100米路北)。
5.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原件(以上资料招标人留存备查)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在递交记录表上签字、按指纹,并留影备查。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按前款规定到场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 //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 //qlgk.hbsjtt.gov.cn)、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http://www.hebtig.com)和河北交通投资集团衡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http://www.hdgsgl.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衡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衡水市衡德高速公路衡水服务区北区
邮 编:053000
电 话:0318-2103837
传 真:0318-2158013
联系人:赵磊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中山路126号凯嘉大厦10层
邮 编:050051
电 话:0311-86999262
传 真:0311-86999233
联系人:蒋旭洁、黎亚林
电子邮件:ahzb6@126.com
8.附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
附件2: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入围投标人随机抽取规则与程序
附件3:资格审查条件


2015年5月12日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盖章)    


注: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附件2: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入围投标人随机抽取规则与程序


一、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规则
参与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的各方当事人(以下简称“各方”)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一)各方必须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活动在招标人的主持和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由公证机关对全过程进行公证 ,招标人做好影像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用于随机抽取的器具由招标人提供;
(四)各方必须严格遵守现场纪律,确保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活动有序进行;
(五)投标人对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作好记录。
二、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的确定
只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才能取得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的资格。
(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以上资料招标人留存备查)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在递交记录表上签字、按指纹,并留影备查。
(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了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
三、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的程序
(一)招标人接收投标人投标文件,对投标人进行编号:
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编号,并向投标人发放编号卡。编号卡应当载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编号、开标时间等内容,并加盖招标人单位章。
(二)确定随机抽取代码球
用抽取器具随机确定抽取代码球一套,作为本次抽取入围投标人的代码球。
(三)随机抽取投标人代码号
由招标人代表和公证人员核对投标人数量和代码球,数量和代码一致后按照投标人编号,由抽取器具随机产生每个投标人的代码号。
(四)随机抽取各标段的入围投标人。
1、第一轮抽取各标段的第一名入围投标人,第二轮抽取各标段的第二名入围投标人,依此类推。
2、每个标段应当产生5名入围投标人;当投标人数量小于标段数量的5倍时,按照均衡分布的原则,依据标段顺序每个标段产生3-5名入围投标人;当投标人数量小于标段数量的3倍时,应当按照每个标段至少3名投标人的原则,依据标段顺序确定参与首次开标的标段,然后产生相应标段入围投标人。未能开标的标段,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3、如果遇到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发生故障,导致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过程中断时,招标人应及时宣布发生故障之前的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果有效。宣布前任何人不得随意处理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并请投标人代表、公证人员、监督人员三方对故障发生情况进行书面确认。故障排除或更换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后,招标人应宣布继续后续的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
4、当同一标段先后抽取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时,先抽取的投标人入围,将后抽取的投标人代码号放回抽取器具后重新抽取该标段下一名入围投标人。
5、当抽取的投标人与本标段的监理单位存在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时,不得在本标段入围,将抽取的该投标人代码号放回抽取器具后重新抽取该标段下一名入围投标人。
当投标人家数超出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最大容量时,招标人将采取分组的方式进行抽取。
四、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果的确认
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束后,招标人当场宣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果,抽取结果由招标人代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公证人员签字确认。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视为该投标人默认抽取结果。






附件3: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一级资质(或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原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承诺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2013年或2014年年末数计算)以及为本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1000万元。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3年内(2012年5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成功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万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含监控系统)。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近3年(2012年5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施工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工程师;
具有“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证书编号为交安B(XX)G××××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近3年(2012年5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项目经理备选人

项目总工
1
高级工程师;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证书编号为交安B(XX)G××××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近3年(2012年5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

项目总工备选人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名称:

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衡德高速公路分公司

联系人:

蒋旭洁、黎亚林

地址:

石家庄市中山路126号凯嘉大厦10层

邮编:

050010

电话:

0311-86999262

传真:

0311-86999233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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